更新时间:2024-06-17 22:10
1963年10月生,江苏无锡人,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5年7月参加工作,研究生学历,法学博士,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
1985年7月留校任教于法律学院刑事诉讼法教研室,先后为硕士生、本科生主讲《刑事诉讼法学》《外国刑事诉讼法比较》《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》《诉讼证据法学》《审判理论与实践》和《公证法学》等课程。2000年起受聘在澳门大学法学院讲授《中国大陆刑事诉讼法》。2001年10-11月赴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学院进修检察理论与实务课程。2002年4月赴英国剑桥大学、牛津大学、华威大学和威斯敏士特大学学习访问。2002年10月赴美国交流与考察刑事诉讼制度和律师制度。2004年8月-11月赴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。2005年10月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学习访问。
1981年至1985年在华东政法学院学习,获法学学士学位。
1992年在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,2008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。
1985年至2006年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、研究生教育院、教务处等部门工作。
1999年和2004年分别晋升副教授和教授。
2006年10月至2007年3月,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。
2007年3月至2010年12月,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。
2010年12月起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,2012年8月起兼任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。
2015年6月起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。
2017年4月起任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、校长。
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,分管审计、财务工作,国内合作交流、校友工作。
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、诉讼证据法学和中外司法制度。
曾以专家身份参加起草了《上海市公证条例》《上海市外地来沪流动人口管理条例》。著有《刑事诉讼证据问题研究》(2002年)。主编:《中国诉讼法学》(1995)、《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研究
1996年被评为院优秀青年教师。2002年获院万国·信德奖教金。2005年被评为校优秀硕士生导师。2006年荣获上海市第三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。
荣获第五届上海市教学名师奖、上海市第三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。
现兼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、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、上海市法学会理事、上海市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上海市综合治理研究会副会长、上海市教育法研究会副会长、上海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特邀委员、上海律师学院特聘教授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特约研究员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,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。
2020年11月9日,经中国法学会有关专业委员会等部门推荐并征求本人同意,决定聘任叶青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,聘期为五年。
2024年6月12日,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第四次会员大会,选举:叶青为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。